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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 應急預案的通知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
關于印發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
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濮水街道辦事處籌備組,區直各單位:
現將《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16年11月16日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全區重污染天氣預防和應對能力,有效控制、減少或消除重污染天氣條件下的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河南省環保廳關于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工作的函》(豫環函〔2016〕308號)、《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稿)》、《濮陽市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濮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河南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
1.3 定義
本預案所指的重污染天氣,是指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AQI大于200,即空氣環境質量達到五級(重度污染)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氣污染。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區轄區內的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本預案不適用于因沙塵暴、農作物秸稈焚燒、燃放煙花爆竹等事項造成的重污染天氣。
1.5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屬地管理、統一領導,加強預警、提前響應,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等原則。
1.6 預案體系
本預案是濮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下級預案,包含管委會本級相關部門實施方案(含應急減排清單)和相關企業單位操作方案。
2 組織指揮機構
區管委會成立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全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指揮長由常務副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環保工作的副主任擔任。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指揮部辦公室”),作為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工作機構,主要負責貫徹指揮部的指令和部署,組織重污染天氣應對研判、會商以及相關信息發布和上報,督導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落實重污染天氣職責分工,組建區級重污染天氣督導檢查組,指導各鄉(鎮、辦)、區直各單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管委會辦公室分管應急工作副主任、區環保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見附件。
3 監測與預警
3.1 監測
區環保局應當配合市環保局建立健全環境空氣質量監測、氣象監測網絡,建立信息資源交換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對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內的重污染天氣信息,以及發生在本行政區域外、有可能對本行政區域造成重污染天氣的信息進行收集和匯總,做好數據收集處理、環境質量現狀評價以及趨勢預測工作;建立會商研判機制,重污染天氣過程期間,每日與市環保局進行溝通,對氣象要素與污染成分聚合態勢和空氣質量指數(AQI)分析、研判的結果及時掌握,及時提出發布、調整、解除預警建議,為預警、響應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全區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統一由低到高分為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四級,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1)藍色預警:預測空氣質量指數(AQI)日均值(24小時均值,下同)>200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2)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
(3)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且出現AQI日均值>300的情況時;
(4)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及以上,且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及以上時,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并將持續1天及以上時。
3.2.2 預警條件。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啟動上述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時,區管委會要啟動本級相應級別預警程序。
3.2.3 預警發布。當市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向社會公眾和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發布預警信息,立即向區指揮部報告。經區指揮部批準后,應當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發布預警信息時,應當將未來重污染天氣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預警等級、主要污染物濃度范圍及平均值、AQI范圍及平均值予以說明。同時,明確預警啟動和預計解除的時間、發布機關、執行預案應急響應措施級別等內容。
原則上,紅色預警應提前24小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3.2.4 預警的調整與解除。當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對預警級別進行相應調整或解除預警。
預警的調整、解除和預警信息發布的主體及程序相同。藍色預警自動解除。
4 應急響應
按照市指揮部辦公室發布的預警信息確定的時間啟動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4.1.1 當發布藍色預警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1.2 當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1.3 當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4.1.4 當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當市級發布預警時,區管委會應啟動不低于市級預警級別的應急響應,已啟動紅色預警時,仍執行Ⅰ級應急響應。
4.2 響應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區管委會應當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企業進入應急響應狀態,并采取相應級別的響應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4.2.1 Ⅳ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區宣統辦、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協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通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區教育局負責督導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戶外活動。
區衛生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區宣統辦、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協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通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公眾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調高2—4攝氏度,冬季調低2—4攝氏度;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減少散燒煤使用量。排污單位控制產污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鼓勵化工、水泥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4.2.2 Ⅲ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區宣統辦、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協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通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區教育局負責督導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減少戶外活動。
區衛生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區宣統辦、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協調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通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公眾盡量減少能源消耗,夏季空調溫度調高2—4攝氏度,冬季調低2—4攝氏度;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減少散燒煤使用量。排污單位控制產污工序生產,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鼓勵化工、水泥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業,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時,管委會應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區管委會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產企業名單(名單附后),實施Ⅲ級響應減排措施。區經濟發展局、區工信局、區環保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各企業落實限產、停產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在達標排放基礎上削減20%以上,加大燃煤發電企業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區環保局應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區規劃建設局負責督導建筑施工單位嚴格落實工地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應做到六個100%,裸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區市政環衛局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頻次(冰凍期結合實際執行)和城市道路施工的揚塵治理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道路施工的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污染。區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的揚塵治理。
其他措施。農業園區辦公室負責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嚴禁在城區內焚燒樹葉、垃圾、露天燒烤等;區環保局會同區食安辦嚴格落實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濮水公安分局、昆吾公安分局、衛都公安分局負責嚴禁在規定的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
4.2.3 Ⅱ級響應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區宣統辦、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協調各級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通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健康防護警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護措施;提醒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如不可避免,建議采取防護措施。
區教育局負責督導各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
區衛生局負責督導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2)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區宣統辦、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協調各級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通信運營企業等在重污染天氣區域發布以下建議信息:公眾不要駕駛機動車出行;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減少散燒煤使用量;減少用電量,夏季空調溫度調高2—4攝氏度,冬季調低2—4攝氏度;公眾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有機溶劑使用量大的企業優先使用低毒性、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輔材料。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區管委會應督導落實以下措施:
工業減排措施。區管委會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產企業名單(名單附后),實施Ⅱ級響應減排措施。區經濟發展局、區工信局、區環保局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督導各企業落實限產、停產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在達標排放基礎上削減30%以上;督導企業20蒸噸以上燃煤工業鍋爐暫停使用;區經濟發展局門負責督導燃煤發電企業(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實施分階段輪流限制發電,加大燃煤發電企業監管力度,確保達標排放;區環保局應增加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督促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嚴格落實減排措施。
揚塵污染控制措施。區規劃建設局負責督導施工單位立即停止建筑工地室外作業,施工工地停止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土石方作業,停止城市建筑拆遷、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工地采取圍擋措施。各類施工現場應做到六個100%,裸露場地應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區市政環衛局要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頻次(冰凍期結合實際執行)和城市道路揚塵治理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工程施工和公路運輸、道路施工的監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揚塵污染。區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停工的監督檢查。
其他措施。農業園區辦公室負責嚴禁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嚴禁在城區內焚燒樹葉、垃圾、露天燒烤等;環保局會同區食安辦嚴格落實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濮水公安分局、昆吾公安分局、衛都公安分局負責嚴禁城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監察、督查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應對工作不力的部門或單位采取約談、問責、組織處理、黨政紀責任追究等措施。
4.2.4 I級響應措施
區管委會應在Ⅱ級響應措施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加強公眾健康防護,并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
(1)區教育局負責督導所有幼兒園、中小學校停課,并合理安排好停課期間學生的學習生活,做到停課不停學。
(2)區管委會可在發生重污染天氣的區域實行彈性工作制。
(4)區管委會應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產企業名單,負責、督導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工業企業停產停業。
4.3 信息公開
重污染天氣應對期間,區管委會應當及時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信息公開內容應包括重污染天氣首要污染物、污染的范圍、可能持續的時間、潛在的危險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受影響的區域及需采取的措施建議等。
4.4 信息報告
區環保局應及時將本轄區內發布重污染天氣黃色及以上級別預警的啟動、級別調整和解除情況報告市環保局。
報告分為初報、續報、終報。初報應在預警信息發布后1小時內上報,內容包括發生重污染天氣城市的預警啟動時間、級別、主要污染物、采取的應急措施、預警信息發布情況等內容;續報應按市指揮部辦公室的要求,每天定時上報,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及時上報,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
重污染天氣信息應當采取網絡、傳真形式書面報告,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4.5 響應終止
預警解除即響應終止。待市指揮部辦公室下達市級響應終止指令后,區管委會根據市指揮部辦公室指令,結合本區域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下達本級響應終止指令。
5 總結評估
區管委會和企業應當及時對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進行總結評估,并建立檔案管理制度。
區管委會應當對Ⅲ級及以上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重污染天氣原因、影響、預警發布及響應情況、各有關部門、單位和企業措施落實情況、應對效果等。其中,Ⅰ級應急響應評估報告于響應終止后5天內報市指揮部辦公室。
區管委會應當于每年4月15日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前一年度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項實施方案完備性等。評估結果應當于5月15日前報市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總結評估結果,應急預案、實施方案需進行重大調整的,應當于8月15日前完成修訂和報備工作。
6 應急保障
區管委會應當加大資金投入和人才隊伍建設力度,按照國家相關要求和規范,加強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預測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建立健全本級環境空氣質量信息發布平臺和預測預報預警平臺,不斷提高重污染天氣預測預報預警能力。
區管委會應當建立專家隊伍,為重污染天氣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撐;按照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專項預案,組織不同類型的演練,提高應對重污染天氣的水平;以增強公眾防范意識、提高公眾自救能力為目標,開展應對重污染天氣宣傳、教育等工作。
7 附則
區管委會組織相關部門、企業修訂、完善本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相關部門實施方案(含應急減排清單)、重點企業操作方案,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區管委會應結合當地實際,對應急減排清單實施動態管理,及時進行更新,分別于每年3月15日、10月15日前,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同時報送市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備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跺ш柦洕夹g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通知》(濮經開文〔2015〕114號)同時廢止。
附件:1.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
單位及職責
2.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減排
企業名單
附件1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
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及職責
指揮部由管委會辦公室、各鄉(鎮、辦)、區宣統辦、區環保局、區經濟發展局、區工信局、區教育局、濮水公安分局、昆吾公安分局、衛都公安分局、區督查局、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建設局、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區交通運輸局、農業園區辦公室、區衛生局、區計生委、區社會事業局、區質監分局、區對外聯絡局、區食安辦等部門、單位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有關部門、單位。職責如下:
1.管委會辦公室負責向市政府應急辦報送有關情況。
2.各鄉(鎮、辦)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3.區宣統辦負責全市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宣傳報道工作,根據指揮部及辦公室發布的權威信息,協調相關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4.區環保局負責根據市環保局會同市氣象局開展的重污染天氣預警會商和環境空氣質量預報情況,向指揮部報告預警建議,并根據指揮部指令發布預警信息;制定重污染天氣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及工業堆場覆蓋情況執法檢查方案并督導企業落實。
5.區經濟發展局負責督促全區燃煤發電企業制定應急減排方案,并對方案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區教育局負責重污染天氣中小學校和幼兒園減少戶外活動及停課方案的實施,并督導區直學校和幼兒園落實。
7.區工信局負責重污染天氣重點排污企業應急減排方案的實施,并督導企業落實。
8.區工商分局負責對散煤銷售點的監管,落實揚塵防治措施,并督導企業落實。
9.濮水公安分局、昆吾公安分局、衛都公安分局負責城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非法加油站查處等方案的實施。
10.區監察局、區督查局負責監督檢查各機關單位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響應等工作,督促各項預警、應急措施的落實。對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11.區財政局負責保障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所需資金,并對應急資金的安排、使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
12.區規劃建設局負責重污染天氣建筑施工工地、攪拌站、拆遷、拆除等工程揚塵控制方案的實施,并督導各建筑工地落實。
13.區市政環衛局負責重污染天氣城市道路揚塵控制,并抓好落實。
14.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禁止露天焚燒樹葉、垃圾、違規露天焚燒、違章占道經營、燒烤方案的實施;會同公安部門加強對渣土車等運輸車輛的監管,督促相關單位落實。
15.區交通運輸局負責汽修廠和汽車噴涂廠及汽車4s店的監管、油罐車油氣回收裝置的安裝等方案的實施,并督導相關單位落實。
16.區水利局負責重污染天氣水利工程施工場地及施工運輸車輛的揚塵控制方案的實施,并督導各施工場地落實。
17.農業園區辦公室負責禁止農作物秸桿露天焚燒方案的實施,并督導各鄉(鎮、辦)落實。
18.區衛生局負責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診療措施,并督導直屬醫院、鄉(鎮、辦)落實;配合宣傳部門做好健康預防知識普及工作。
19.區社會事業局負責廣播電視類重污染天氣預防、控制措施的宣傳報道工作方案的實施,并抓好落實。
20.區質監分局會同區工商分局、區環保局負責煤質監測、使用不達標煤質方案的實施,并抓好落實。
21.區對外聯絡局負責油庫、加油站油氣回收裝置的安裝、廢品收購站點的規范管理方案的實施,并抓好落實。
22.區食安辦負責對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整改方案的實施,并督導相關單位落實。
附件2
濮陽經濟技術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減排企業名單
序號 |
縣 區 |
單位名稱 |
污染因子 |
具 體 要 求 |
||
Ⅲ級應急響應 |
Ⅱ級應急響應 |
Ⅰ應急響應 |
||||
1 |
開發區 |
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
SO2、NOX、煙塵、粉塵 |
通過降低生產負荷、提高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率等方式,污染物排放量削減20%(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 |
通過降低生產負荷、提高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率等方式,污染物排放量削減30%(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 |
通過降低生產負荷、提高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效率等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50%以上,直至停產(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 |
2 |
中國石化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NOX、VOC |
||||
3 |
國電濮陽熱電有限公司 |
SO2、NOX、煙塵、粉塵 |
||||
4 |
濮陽同力水泥有限公司 |
粉塵 |
||||
5 |
濮陽市龍宇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SO2、NOX、煙塵、粉塵 |
||||
6 |
濮陽龍豐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
SO2、NOX、煙塵、粉塵 |
||||
7 |
濮陽市新豫石油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
NOX、VOC |
||||
8 |
中農發河南農化股份有限公司 |
NOX、VOC |
||||
9 |
濮陽市瑞森石油樹脂有限公司 |
NOX、VOC |
||||
10 |
邁奇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
NOX、VOC |
||||
11 |
濮陽班德路化學有限公司 |
NOX、VOC |
||||
12 |
濮陽惠成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NOX、VOC |